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什么包括哪些类型?2017年中央出台三农领域重磅级政策指导性文件,即《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
该文件对于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及发展形成较为完整的政策扶持体系,分别从财政税收、基础设施、金融信贷服务、保险扶持、市场营销拓展、人才培养等六大方面作了系统规定,解决了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在发展中所遇到的一系列问题,大大加强了支持力度。
为什么要加大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新型经营主体是个啥?新型经营主体都有那些类型?想必这些问题对于不是很懂这方面政策的人来说,认识应该并不清晰,或者说并不全面。新型经营主体对于我们来说,实际上并不陌生,例如现在我们常常看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就属于这个范围。
在农村,我们都知道自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的土地结束了大集体时代吃大锅饭的现状,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土地分到各家各户,在相当一段时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解决了人们的生产积极性的问题。但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尤其是我们国家加入WTO以后,这种分散性的经营模式弱点就开始呈现。
这些弱点带来的问题,从农村出来的小伙伴们可能都有一些直观的感受,例如愿意留在家里种地的年轻人越来越少、种出来的农产品与市场结合度不高MG娱乐电子、农产品销售不了、质量欠佳、科技含量不高等等。所以,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农业领域的改革也不断随着时代的步伐相继深入,其中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就是其中一项。
所谓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强调的是“新”,就是在农村新出现的生产模式,主要是指在完善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职业农民和大规模经营、较高的集约化程度和市场竞争力的农业经营组织。
虽然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类型有3种、4种、5种之说,但普遍都认为主要有4种,这在国家出台的相关文件中也是被肯定了的,即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专业大户。专业大户就是主要从事某种单一的农产品的初级生产为主,其规模要大于分散经营农户的生产规模,而且专业程度较高。区分其与一般农户的标准,主要有两个维度,即规模和专业化。特点就是所生产的农产品较为单一,参与市场流通比较被动,生产效率和普通农户相比有所提高。
家庭农场。家庭农场是以家庭成员为生产主体的企业化经营单位,具有法人性质,和专业大户相比,虽然都是以家庭为单位,但是其产业链较长,集约化、专业化程度较高,并非简单的从事初级的农产品生产。这种模式集专业化的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为一体,可以涵盖到第一二三产业,例如一户人家既种植大规模的土地,又开办了农产品加工厂,还从事乡村旅游或者经营农家乐等。特点就是商品化水平较高,生产技术和装备较为先进,规模化和专业化程度较高,生产效率极高。
农民合作社MG娱乐电子。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个就更好理解了,即农户之间通过土地、劳动力、资金、技术或者其他生产资料采取一定合作方式的经营联合体。这种模式是一种互助性质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规模更大,专业化水平更高,与市场的结合程度也更高,是农民自愿组织起来的联合经营体,也就是“抱团取暖”。特点是分工明确,从生产、加工到销售都有专门的团队在做,其生产效率也因此得到提高。
龙头企业。这个就不过多介绍了,相信大家都比较熟悉了。龙头企业所经营的内容,可以涵盖到整个产业链条,从农产品的种植与加工、仓储、物流运输、销售甚至科研都组织化程度和专业化都比较高,通常与农户的合作社模式主要有“企业+基地+农户”、“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也能带动农户的发展,甚至带动一个区域的特色农产品的发展,效率远远高出于前三种新型经营主体。
在乡村振兴战略下,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迎来力度空前的政策和金融支持,激发创新创业动力,盘活整个第一产业,从而振兴乡村。但是信用规范将是需要重点建设的环节,针对这个问题,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帮助主体获得金融支持,农业部与社员网合作开发并运营了农业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MG娱乐电子,简称“新农直报,在全国十五个省试点推行。
2017年8月29至30日,“2017年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带头人培训班”在江西省南昌市召开,新农直报平台运营人员正在对现场学员进行培训。
2017年8月24日上午9:00,“社员网商都县大宗农产品上行1,000万元庆祝仪式暨农业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培训宣讲会”仪式在内蒙古商都县松茂宾馆会议中心举行。
2017年12月2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全区农村经济运行态势检测培训班暨农业部新农直报平台培训会”在银川市贺兰县昊王国际酒店举行,农业部财务司董明副处长和新农直报平台运营负责人董升誉对现场学员进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