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刚发offer下午老板竟说不要了!HR要怎么处理?很多HR都遇到过这种情况,好不容易招了个人,领导见了,offer也发了,本以为万事大吉,刚准备喝杯茶,缓口气。结果两天后,部门领导说,现在有一个更适合的,不想要那个人了!而且!候选人也每天在催,想早点入职!
要知道,有多少的HR是栽在“发offer”这个坑里的!一不留神就里外不是人,在内受委屈,在外又背锅,满腹心酸事,两眼泪涟涟。
准确来说,offer只是用人单位向求职者发出的要约,它并不是劳动合同,但是公司单方对求职者发出的聘用意向,属于一种意思表示。
根据《合同法》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一旦作出承诺,就要受到约束,违背要约通常会面临经济赔偿。
只要求职者同意并且符合offer入职需要的规定条件,用人单位就应该以offer承诺的内容如期与求职者订立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另外MG娱乐电子,求职者收到offer,可以向公司做出是否同意所载条件以及是否愿意到用人单位工作(如果能有书面的同意及同意的录音等都将形成一个稳定的合同)MG娱乐电子。
1 关键的录用条件、薪酬待遇等条款要清楚无歧义;不允许出现模棱两可的情况,否则就是存在失责行为。
3 要求报到时提供的材料清单要清晰与岗位职能相关。可包括体检合格的证明(为避免纠纷,最好要求先体检,无问题再发出录用通知书,以避免违反“就业歧视”的法律规定);
1 、对于重要岗位,HR在发出offer前,需要对候选人进行背景调查,这样可以帮助企业省掉很多未注意到的问题和麻烦;
2 、有文字明确要求候选人在指定时间内书面回复是否接受,并规定,如未在制定期限内书面回复,offer失效;
3 、是否明确列出企业不予录用的情况,如简历有虚假成分、未按约定日期报到或员工体检不合格等等情况;
在现实的工作中,可能还会存在其他意外的情况,比如公司职位的调整、领导的意见变更,或者出现更合适的候选人,被录用者体检不合格......让offer发放有变。
第十七条 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如果候选人已接受offer并且认同其条款,则offer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如果毁约,既违背诚信MG娱乐电子,也违反法律规定。